为更好地推进前海土地供应工作,根据国家、深圳市相关规定,结合前海合作区实际,我局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供应暂行办法》(深前海〔2013〕83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2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深港创新中心A栋305室,联系电话:36667309(邮编518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xiaobin@qh.sz.gov.cn。
附件:1.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