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绿色交通建设和港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打造高水平国际中转港,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资金实施细则》《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4)。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资金实施细则》《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大厦1005室(港航管理处)收,联系电话: 0755-83168071(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hglc@jtys.sz.gov.cn ,邮件标题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4.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附件3: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