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改革,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详见附件1、2)。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engyanbin@shenzhen.gov.cn,邮件标题注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