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提升园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深圳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