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粤港澳合作的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科技合作管理体制,促进港澳和内地创新链对接联通,打造深港澳科技创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示范平台,我局研究制订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支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启动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23号E108,联系电话:36667661(邮编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眼。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xcyc@qhkct.com。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支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支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支持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