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深圳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和《深圳市社区健康管理服务办法》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深圳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就《深圳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1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深圳市卫生健康委体改和基层处1114室收,联系电话:88113753(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ngxiaoke@wjw.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