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出台的《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深民规〔2016〕4号)为保障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民政部、省民政厅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制定出台了系列新的政策。为此,市民政局拟对《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进行修订,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1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1室,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收,邮编:518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lc@mz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