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单位用户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单位用户超计划加价水费核收工作,根据《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单位用户超计划加价水费核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单位用户超计划加价水费核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2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10室王工收,联系电话:83072120,邮编:518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用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zjsb@sw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单位用户超计划加价水费核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单位用户超计划加价水费核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