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优化调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经前期社会调研、工作座谈会、网络征集等方式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研究,采纳了大部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收,联系电话:83070159(邮编:518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uyt1@mail.amr.sz.gov.cn。
附件: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稿)
2.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稿)》.docx
附件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