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商务合作字〔2021〕37号),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商务局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商务局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4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楼深圳市商务局对外合作处收,联系电话:88107060(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商务局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whzc@commerce.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商务局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