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深港合作,促进前海合作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5月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创新中心A-307室,联系电话:36667965(邮编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ghfzc@qh.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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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