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设计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czdxfk@meeb.sz.gov.cn
(三)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一号福田保税区管理局大楼201室
附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