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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16-04-0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社会诚信环境,市政府法制办正在起草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立法草案。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立法质量,市政府法制办拟于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18:00,举行《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管理办法》中公众较为关心、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

  (一)哪些信息应当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目录范围?

  《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组织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监管信息、涉诉信息和其他信息。

  (二)除强制征集的公共信用信息外,是否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征集其他信息?

  《管理办法》第三、十七、十八条规定了两种信息征集方式,一是强制性信息征集,对于本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市电子政务资源机构通过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强制性征集;二是协议采集,对于中央驻深单位、公用企事业单位等,由市公共信用机构按照平等互助、共建共享的原则进行信息采集。

  (三)公共信用信息的披露和查询最佳方式是什么?

  《管理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了信息披露和查询的方式: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市公共信用机构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服务窗口或其他方式向社会披露;非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市公共信用机构可以通过信息查询方式向社会披露,同时进行身份和书面授权核验,以保护商事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公共信用信息可以在哪些范围内强制使用,如何落实惩戒措施?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在实施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扶持、人员招录、表彰奖励时,应查询并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信用信息。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信息主体,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扶持、人员招录、表彰奖励等活动。

  (五)是否可以建立信息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推行商事主体、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制度。商事主体、社会组织在成立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愿将违法失信信息录入公共信用系统。

  已成立的商事主体、社会组织在本办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年审、年检或年度报告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作出公开承诺。

  (六)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如何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与社会公共信用信息评价如何衔接?

  《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信用信息的开发应用,市公共信用机构、信息提供单位可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合作,依法对公共信用信息进行研究、开发和应用。

  (七)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

  二、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我们将首次采取现场听证会和网络听证会同步召开的方式进行。现场听证会将通过法制办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文字直播,市民朋友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参与公众互动。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现场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约17名,包括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名,市民代表5名,企业代表4名,政府部门代表4名。市民代表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其他代表通过主管部门推选后由我办邀请的方式产生。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约20人。旁听人员原则上由我办根据市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

  四、报名办法

  本市年满18周岁的市民均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填写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16年4月27日前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5043,邮编518026,电子邮件地址:huj@fzb.sz.gov.cn,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88125011、88127134)。

  有意参加网络听证会的市民朋友,请您关注“深圳市法制办”微信公众号,于4月27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微信公众号进行听证报名,审核通过后于5月5日下午登录微信公众号加入互动。

  五、其他

  现场听证会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我办将直接通知本人,并告知听证会的具体地点。  

  其他未尽事宜我办将通过深圳市法制办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对于参加网络听证会的市民朋友,我们将在活动结束后通过抽奖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

  1.听证代表(市民)报名表

  2.《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简要导引  

  3. 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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