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规范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市住建局起草了《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送我办审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1月15日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关于“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反馈”栏目提交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0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qinbz@fzb.sz.gov.cn
附件:1.关于《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