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机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顺利建设,我办会同市规划国土委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0月9日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0室(邮政编码:51802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gxb@fzb.sz.gov.cn
附件:1.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法制办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