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市卫生计生委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送我办审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2月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79室(邮政编码: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gl@fzb.sz.gov.cn
附件:1. 深圳经济特区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