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申请人对政府办事满意度和认可度,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起草了《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草稿)》,并报我办审查。为广泛听取意见、促进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现将该《规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12月13日前来函或通过电子邮件告之。
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5079室 市法制办
邮编:518032
联系方式:朱小姐,zhuxm@fzb.sz.gov.cn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