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障用水安全,市水务局在总结评估《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送审稿)》报我局审查。我局经与市水务局座谈沟通,修改形成《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管理规定》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大厦1622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ind@sf.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