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商业和消费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2月22日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已满,特将收集到的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