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商业和消费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和《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结合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深圳市商务局1210流通和消费促进处收,联系电话:88102442(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fc@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