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技工院校管理,增强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优化技工教育发展环境,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52房谭博文收,联系电话:88123075(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zjg@hrss.sz.gov.cn 。
附件:1.深圳市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