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2018年我市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现行政策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加大节地生态葬推广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现就《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8月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将有关意见反馈至我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14A室收,邮编:518029,联系电话:0755-258327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wc@mz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