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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改<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3-09-0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鼓励航空相关企业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业务,经研究,我局拟对《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深交规〔2022〕12号,详见附件1)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目前我局已修改形成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改<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详见附件2、3)。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改<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民航发展处,联系电话:0755-82963215(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gc@jtys.sz.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改《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3.《关于修改<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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