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重要精神,抢抓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带来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综合政策优势,大力推动船舶租赁等航运业态发展,全面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全球知名的国际航运中心,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会同南山区人民政府起草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促进前海全球服务商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0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02室,联系电话:0755-88105297(邮编51805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kongxh@qh.sz.gov.cn。
感谢社会各界对前海合作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船舶租赁等航运业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船舶租赁等航运业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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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船舶租赁等航运业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船舶租赁等航运业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