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我局草拟了《关于小微企业招用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55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收,联系电话:88121549(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szhrs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小微企业招用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小微企业招用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小微企业招用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小微企业招用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