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等有关规定,为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监督管理,提升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和服务能力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市气象局制定了《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4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园博园东气象路深圳市气象局401室收,联系电话:82511536(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linyi@weathe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监督管理办法》的编制说明
深圳市气象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