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活动,维护供冷单位和用户等的合法权益,促进前海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前海合作区绿色、低碳的规划建设目标。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起草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8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深港创新中心A栋田工收,联系电话:36668835(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iancj@qh.sz.gov.cn。
附件: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