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防范事故风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1708A室(物流处)收,联系电话:831682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lc@jtys.sz.gov.cn,并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附件:1.深圳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