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深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2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李圈地收,联系电话:83949175(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zdj@pnr.sz.gov.cn.
附件:1.《深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