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规范工业用地转让预告登记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工业用地转让预告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工业用地转让预告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月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交易大厦316室收,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lreectf@pnr.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工业用地转让预告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工业用地转让预告登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