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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及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许可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1-10-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经过修订,已于2021年9月1号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办理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委托经营及出租车驾驶员许可等相关业务,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我局依据条例,起草了《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及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许可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上述3个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1年10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大厦1803室收,联系电话:83797497,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cggb@jtys.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出租汽车营运牌照转让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关于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及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许可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6.《关于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及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许可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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