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范我市幼儿园托班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根据《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
为科学编写《指南》文本,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将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作为修改完善《指南》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4日止。
二、征集方式
(一)发送邮件。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二)投递信件。通讯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深圳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92室,邮政编码:518035,电话:88128139。
附件:1.《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