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提升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3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郑女士收,联系电话:83168383(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uzj@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1: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指标体系.zip
附件2:《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