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我们根据《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联合印发实施。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http://hrss.sz.gov.cn/zmhd/mydc/index.html。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yc@hrs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起草说明.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