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精神,促进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贸易、现代物流、航运服务、商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前海合作区实际,前海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限:通知发布之日起10天(含)内。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qiuwp@qh.sz.gov.cn。
联系电话:邱女士,36667732,13168689507。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商贸物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起草《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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