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我局2019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拟废止《实施细则》。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305号令),就《实施细则》废止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5月11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综合办公楼B108室(邮政编码:518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xgc@qh.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废止《<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的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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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废止《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7号)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