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中发〔2021〕22号),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305号令),就《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5月11日前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综合办公楼B108室(邮政编码:518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xgc@qh.sz.gov.cn。
附件:1.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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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