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 号)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标准奖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及时组织对《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深市质规〔2017〕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标准处,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761、830706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angsw@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