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规范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中央驻深金融监管部门意见。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现就《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7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rbjrc@shenzhen.com.cn。
附件:1.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模板及指标说明(征求意见稿)
3.编制说明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