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深圳质量发展理念,构建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新格局,实现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跨越,率先把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报我办审查。为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10月31日之前来函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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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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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法制办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