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修订了《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我委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0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委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63室市科创委资管处收,联系电话:88100072(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iguanchu@sticmail.sz.gov.cn。
附件:1.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