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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征求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0-06-1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规范我市电动二轮车管理,解决电动二轮车管理难题,结合我市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实际,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起草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和相关研究报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0年6月22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拨打办公室电话反馈意见和建议:0755-83333333(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8:00);

  2、通过传真发送意见和建议:0755-84469471;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jjzdzhcqwk@ga.sz.gov.cn;

  4、通过市公安交警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提交意见和建议;

  5、通过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提交意见和建议:

图片1.png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宝安、光明区电动二轮车道路通行管理研究报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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