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本市企业负担,保就业稳就业,根据《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13号),我局起草《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4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wing-h@shenzhen.gov.cn)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