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域管理,优化海域使用管理机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深圳市海域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海域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604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3699588,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ghc@pnr.sz.gov.cn。
附件:1. 深圳市海域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海域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深圳市项目用海划定管理范围管理协议(建议稿)
深圳市海洋渔业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深圳市项目用海划定管理范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关于《深圳市海域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3 深圳市项目用海划定管理范围管理协议(建议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