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提出(2024)粤03破114号(个15)、(2024)粤03破115号(个16)案件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的公告
2024-12-20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提出(2023)粤03破403号(个113)案件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的公告
2024-12-20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提出(2023)粤03破11号(个3)、(2023)粤03破12号(个4)案件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的公告
2024-12-20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提出(2022)粤03破450号(个36)、(2022)粤03破451号(个37)案件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的公告
2024-12-20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提出(2024)粤03破申978号(个381)案件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的公告
2024-12-20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提出(2024)粤03破申791号(个329)案件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的公告
2024-12-20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从2021年3月1日起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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