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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2-1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等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根据《深圳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7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深绩委﹝2017﹞2号)相关规定,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进入审查评分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被考评单位和考评内容

  本年度被考评单位包括各区政府和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共42个,考评范围主要涉及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等(详见附件1)。

  二、考评区间

  2017年度考评区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考评方式

  (一)书面审查。请被考评单位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标准及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于2018年1月3日至1月6日期间,将相关的目录(附件2—9)和对应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法制办,由于书面审查是按照一级指标分类由不同的评分组进行评分,请各被考评单位按照目录顺序以及一级指标分类整理,切勿装订成册。比如一级指标制度建设部分所有指标书面材料放在同一个档案盒或以其他方式区分开来。考评指标的详细解释,请参考《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工作指引(A类)》。对被考评单位报送的材料,考评工作组将进行书面审查。

  材料报送地点:市民中心C5082办公室。联系人:檀儒伟,电话:88125221,余喜林,电话:88125096。

  (二)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有关指标项目,由市法制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案卷评查确定分数,评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第三方评价。对投诉渠道畅通、执法不作为等指标的考评数据采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请各被考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考评工作顺利进行。在报送本单位考评证明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提交《2017年度法治政府考评工作联系表》(附件9),请各单位联系人在考评工作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被考评单位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形式不符合报送要求或者存在其他未配合考评工作情形的,考评得分扣1分。

  考评工作要求客观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考评材料,不片面追求考评名次和分数,重在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力争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操作规程

  2.2017年度法治政府考评材料报送目录

  3.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格式)

  4.2017年度发文目录(格式)

  5.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格式)

  6.执法主体公告清单(格式)

  7.委托执法公告清单(格式)

  8.2017年度加分材料目录(格式)

  9.2017年度法治政府考评工作联系表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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